为推进政务公开,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办事原则,现定于2017年3月16日(星期四)上午9:30起(具体以现场安排为准)在东莞市文化广场会议厅竞价发放粤S·9D999、粤S·NN999和粤S·MZ888等300个小汽车号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公开叫价,价高者得。
二、叫价单位:每次喊价以1000元为1个叫价单位,也可以是叫价单位的整数倍。
三、竞价地点:市文化广场会议厅(莞城区向阳路)。
四、竞价时间:2017年3月16日。
五、竞价资格:竞价人必须提供已购车辆发票(含二手车交易发票),同时,也必须提供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出具的《机动车业务受理凭证》或《机动车、驾驶证缴费通知书》。
六、竞投牌发放规则:1、发放时间为2017年3月16日上午8:30开始发放竞投牌工作;
2、竞价人出示车主身份证明文件(私家车:身份证原件;单位车: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购车发票原件(含二手车交易发票)用于核实竞价人身份及资格,并提供两套有关资料的复印件作为存档资料,方可领取竞投牌;3、如竞价人不是车主(法人代表),须持有《委托书》(单位的委托书需要加盖公章)和车主(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方能领取竞投牌参与竞价活动;4、每个竞投牌只能投取一个小汽车号牌;5、拍卖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执行,并经东莞市公证处现场公正,具有法律效力;6、拍卖会以拍卖师三声报出最高应价后无人应价基础上落槌,即确认拍卖成交,具有法律效力,不得反悔。
七、保证金:竞价人领取竞投牌时需交纳1000元现金保证金。竞价人未能成功竞得号牌的,必须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逾期不办,恕不给予退回。
八、缴款方式:成交者可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到现场会务处以一次性刷卡的方式交纳成交款项,亦可到东莞市非税收入缴款银行交纳成交款项。当天不交纳成交款项的,由委托方收回该号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九、上牌条件:竞投所得的小汽车号牌,只能用于办理新车或二手车上牌。东莞户籍居民凭居民身份证及车辆有关材料办理上牌;在东莞暂住地居住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凭居民身份证以及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居住、暂住证明及车辆有关材料办理上牌;单位凭机构代码证等证明及车辆有关材料办理上牌。上牌所需提供资料,最终以车管部门要求为准。买受人必须在2017年4月15日前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该号牌收回,已缴成交款不予退回。
十、号牌拍出后,若因国家有关政策调整,致使竞得人不能按成交号牌号码办理登记的,由市财政退回竞得人已交纳的成交款。若国家统一更换新的号牌,恕不退回成交款。
十一、号牌使用按国家主管机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2306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