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开始,为了加强交通违法扣分的管理,杜绝交通违法处理中滋生的非法代理和违法买卖分数行为,市交警部门启用新的扣分系统。新系统将严格审核非现场执法当事人身份,防止代理人员接受违法行为处理和买分卖分行为。市民如需办理交通违法的手续,需注意带齐本人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行驶证。
8月份,交警部门查获多起买分卖分违法行为,有的是“黄牛”勾结交警大队协管员进行内部销分,有的是自己上网卖分。
本月初,交警支队通报一起买分卖分违法行为。黄江交警大队勤务中队协管员万某东(男,23岁,万江人)利用职务之便及单位管理上的一些漏洞,与“黄牛党”张某标(男,31岁,广东揭阳人)勾结,偷用民警的数字证书违规为张某标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据市交警支队审查,从今年6月中旬起,“黄牛党”张某标开始对协管员万某东施以钱财作为诱饵,后协管员万某东先后多次为“黄牛党”张某标违规非法打印交通违法处罚单。
为了杜绝交通违法处理中滋生的非法代理和违法买卖分行为,市交警支队成立了交通违法处理远程监管中心。
在樟木头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中心,两个电子警察处理岗已经安装有新的电脑扣分系统,新系统名为交通违法当事人身份核实系统,与以往的扣分系统相比,这套系统新增了二代身份证扫描设备,以及拍摄违法当事人的摄像头。
据介绍,今天起,违法的当事人要带上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对照系统,跟市交警支队的远程监控中心身份核实一致,才能办理非现场执法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