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车辆不受限制。
按照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关于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简称“通告”)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首都交管部门对非京籍进京载客汽车采取多项管理措施,以缓解北京城区的交通拥堵问题。
通告规定,除部队、武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以及持道路运输证件的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和省际旅游大型客车外,非京籍的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需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进京客车通行证、北京市区通行证);持有进京通行证件的非京籍进京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